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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資格證考哪個科目

教師資格證的考試科目分為筆試科目和面試科目兩部分。

筆試科目包括:

幼稚園:不區分具體科目,主要考察《幼兒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等。

國小:包括語文、英語、社會、數學、科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教育、國小全科等。

國中: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等科學。

高中: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

中職文化課:包括《中學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高中學科知識與能力》等。

中職專業和中職實習指導:筆試考《中學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面試由各省自主安排。

面試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包括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綜合素質,如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儀表儀態等。

具體的考試科目取決於考生所報考的學科和學段。例如,報考國中或高中的考生,在筆試科目三中選擇的科目與面試科目相同。考生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和目標崗位選擇相應的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