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徵兵制度主要適用於男性公民和二代永久居民,同時也對女性開放,但非強制性。以下是新加坡徵兵制度的主要特點:
適用對象:
所有年滿18周歲的新加坡男性公民和二代永久居民,只要體檢合格,都必須服役。
女性可以自願申請服兵役,通常在16歲半時登記,滿18周歲正式入伍。
服役期限:
男性公民和二代永久居民在年滿18周歲後需服役2年。
服役期間,每月最低可領取420新幣的月薪。
每年有40天左右的時間需要返回軍隊服務,直到40歲(其他等級)或50歲(將官軍銜)。
女性服役:
新加坡不強制女性服役,但如果女性自願,可以向國防部申請在新加坡服兵役。
女性一般在上大學前或工作前16歲半登記,滿18周歲正式入伍。
懲罰措施:
不服從兵役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可能受到最高3年監禁或5,000新幣的處罰。
對於移民來說,沒有履行兵役義務可能會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身體條件:
包括身高、體重BMI、視力、瘢痕、文身、血壓和心率等標準。
例如,男性的身高不低於160cm,體重BMI在17.5≤BMI<30之间,裸眼视力不低于4.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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