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決獄」是西漢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的一種審判方式。具體如下:
背景。在漢武帝時期創立,旨在解決法律無明文規定時的案件審判問題。
定義。「春秋決獄」又稱「引經決獄」或「經義決獄」,在審理案件時,如果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法官會引用《春秋》等儒家經典作為判決的依據。
意義。這種審判方式不僅體現了儒家思想在司法領域的套用,也反映了漢代中國法律儒家化的趨勢。
影響。「春秋決獄」對後世司法審判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為封建法律儒家化提供了重要的過渡形式。
「春秋決獄」是西漢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的一種審判方式。具體如下:
背景。在漢武帝時期創立,旨在解決法律無明文規定時的案件審判問題。
定義。「春秋決獄」又稱「引經決獄」或「經義決獄」,在審理案件時,如果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法官會引用《春秋》等儒家經典作為判決的依據。
意義。這種審判方式不僅體現了儒家思想在司法領域的套用,也反映了漢代中國法律儒家化的趨勢。
影響。「春秋決獄」對後世司法審判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為封建法律儒家化提供了重要的過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