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麼區別

有期徒刑和拘役在適用對象、執行場所、期限、待遇和法律後果等方面有明顯的區別。

有期徒刑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拘役則只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的執行場所通常是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而拘役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比如在看守所。

在期限上,有期徒刑的期限較長,最低爲6個月,最長不超過15年,適用於較重和嚴重的罪行;拘役的期限較短,通常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即使數罪併罰,期限也不會超過1年。

在待遇方面,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有償參加勞動和教育改造;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參加勞動的話可以獲得報酬。

從法律後果來看,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爲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需要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