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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武怎麼用

核武器是一種利用核反應瞬間放出的巨大能量來造成殺傷和破壞的武器。根據不同的分類方式,核武器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按結構原理:核子彈、氫彈和特殊性能核武器。

按作戰使用範圍:戰略核武器和戰術核武器。

按配用的武器:核飛彈、核炸彈、核炮彈、核地雷、核魚雷和核深水炸彈。

按運載工具:飛彈、火箭、飛機、火炮、潛艇、魚雷等。

核武器的殺傷破壞因素包括光輻射、衝擊波、早期核輻射、核電磁脈衝和放射污染。其中,衝擊波約占50%,光輻射約占35%,放射性污染約占10%,早期核輻射約占5%,而核電磁脈衝所占比例很小,可以忽略不計。

核武器的爆炸方式有空中爆炸、地面(水面)爆炸、地下(水下)爆炸幾種,不同的爆炸方式會產生不同的殺傷破壞效果和外觀景象。爆炸後,一般會出現閃光、火球、塵柱、蘑菇狀煙雲,並在一定範圍內能聽到巨大的響聲。

核武器的威力通常用「TNT當量」來表述,即核武器爆炸時所釋放的能量相當於多少噸TNT炸藥爆炸時所釋放的能量。放射性污染持續的時間較長,可持續幾天或更長時間,因此被稱為緩效殺傷破壞因素。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諮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