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梵爾賽條約

《凡爾賽條約》(英文:Treaty of Versailles),全稱《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國(協約國)對戰敗國(德國)簽訂的和約,其主要目的是削弱德國的勢力。

背景:1918年11月11日,雙方宣布停戰,在經過長達6個月的談判之後(也即巴黎和會,Paris Peace Conference),於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的凡爾賽宮簽署條約,這項條約得到了國際聯盟承認,並於1920年1月10日正式生效,這也標誌著第一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

主要內容:包括法國收回阿爾薩斯和洛林,歐本與阿爾梅歸比利時,什勒斯維希歸丹麥,西普魯士與上西里西亞歸波蘭;德國海外殖民地由英法以及比利時接管;德國須支付巨額戰爭賠款;廢除普遍義務兵役制,德國陸軍不得超過10萬人,軍官不過4000人,不得擁有坦克與飛機等重武器,海軍不得擁有潛艇等。

對中國的影響:中國代表因對會上歐洲列強處理中日青島問題時故意偏袒日本,無視中國利益,憤而離席(轉而與德國另簽和約),這一事件進而引發了震動全國的五四運動。

對美國的影響:美國在國會表決時多數反對,也未簽署凡爾賽和約。

對德國的影響:凡爾賽條約嚴格限制了德國的軍事力量,包括軍隊人數、武器裝備等。這使得德國在國家安全方面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脅,也使德國民眾產生了強烈的屈辱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納粹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