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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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步走口令

正步——走

正步走的口令通常是「正步——走」。聽到這個口令後,應按照以下動作要領進行:

左腳向正前方踢出,約75厘米。

腿要繃直,腳尖下壓,腳掌與地面平行,離地面約25厘米。

適當用力使全腳掌著地,同時身體重心前移,右腳以相同方式動作。

上體保持正直,微向前傾。

手指輕輕握攏,拇指伸直貼於食指第二節。

向前擺臂時,肘部彎曲,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內稍向下,手腕下沿擺到高於最下方衣扣約10厘米處,向後擺臂時(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側距褲縫線約30厘米。

行進速度應保持在每分鐘110到116步。

立定時,應聽到「立——定」的口令後:

左腳再向前大半步著地,兩腿挺直。

右腳迅速靠攏左腳,成立正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