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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系

民系,又稱為「次民族」或「亞民族」,是指一個民族內部的分支,這些分支內具有共同或同類的語言、文化、風俗,並且相互之間有認同感。民系既有民族的共性,又有區分於同一民族中其他群體的個性。同一民系的人通常生活在相同或相近的區域,並擁有相同的區域認同,區域認同往往成為民系的名字,例如潮州民系。在漢族中,客家民系是唯一一個不以地域命名的民系。同一民系的人也往往對某一特定事物有強烈的認同感,認為這一事物代表了所屬民系的某些特性和精神傳統。

民系的概念最早由廣東學者羅香林在1933年提出,用以研究漢族內部的分支。羅香林使用民系這個詞主要是為了研究客家人。在中文語境以外,這種亞文化群體往往用「亞民族」來指代。民系在用於漢族時,基本上只運用於廣東、福建等省內各族群語言、文化、風俗等差異較大的地區。

嚴格意義上來說,學界並沒有對全國範圍的民系有明確的劃分。羅香林在《客家研究導論》一書中,對漢族民系做了簡單劃分。羅香林認為自魏晉南北朝以來,漢族逐漸分化成北系漢人南系漢人。其中的南系漢人,經唐末五代的遷移分居後,又分化為若乾不同的民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