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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檢查什麼

法醫的工作涉及多箇領域,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法醫病理學鑑定。這是通過屍體外表檢查、屍體解剖檢驗、組織切片觀察、毒物分析和書證審查等手段,對涉及法律問題的醫學問題進行鑑定或推斷。這包括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時間推斷、致傷(死)物認定、生前傷與死後傷鑑別等。

法醫臨牀鑑定。這涉及傷情和傷殘鑑定,包括損傷程度鑑定(如輕傷、重傷、輕微傷)、傷殘程度鑑定(如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等)、因果關係鑑定(損傷與疾病的關係)、醫療糾紛司法鑑定、保險理賠鑑定、損傷後誤工時間的評定、護理依賴程度鑑定等。

法醫毒物鑑定。這包括酒精和毒品鑑定,以及各類食物、毒品、藥品、農藥中毒,有毒動植物中毒,氣體中毒等的鑑定。

文書、印章類鑑定。這涉及筆跡鑑定、簽名鑑定、文書形成時間鑑定、僞造印章、印文鑑定等。

親子鑑定。通過遺傳學方法確定個體間的遺傳關係。

法醫物證學鑑定。這是對案件中的人體組織、體液、排泄物、兇器、毒物等進行醫學、物理學、化學和生物學的檢查,以提供案件偵破與審理的線索和證據。

微量物證鑑定。對各類非金屬物、金屬物成分進行鑑定。

法醫的工作不僅限於上述幾個方面,還包括現場醫學勘察、醫療跟蹤取證、傷情的活體醫學檢查觀察、屍體解剖、症狀分析、測試比對、觀察審訊、遺物鑑定、調取監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