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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結婚要帶什麼資料

當事人要登記結婚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雙方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雙方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需要複印戶口簿首頁與本人頁,若戶口簿保管在單位等集體處,需提供加蓋公章的首頁複印件和本人頁原件。

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三張,尺寸通常爲3.5cm×5.3cm,部分地區可能要求提供更多或特定尺寸的照片,如果未提前準備,也可以在登記處當場拍攝。

婚姻狀況證明,如未婚、離婚、喪偶等相應的證明材料。

如果是軍人,還需提供軍官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部分地區可能要求提供房產證明或社保證明。

請注意,具體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提前向當地民政局確認具體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