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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定古董的方法

鑑定古董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分類法:通過類型學的分類排比法,找出各種古董之間的異同點,進行分類分型,以摸索出器物演變的規律,達到認識和掌握的目的。

比較法:利用已知的標準器(例如窯址標本、紀年墓出土或器物本身帶有年款的陶瓷器),與鑑定對象進行對照,從各個方面進行研究比較,以已知比未知,使未知變知之,得出合乎事實的判斷。

觀察年代、工藝、材質和質地:古董的價值與其年代、工藝水平、使用的材質以及質地有關。越古老、工藝越複雜、材質越昂貴的古董通常價值越高。此外,古董的質地和皮殼包漿也能反映其年代和真偽,例如老的東西通常會有溫潤和歲月的光澤,而新的則顯得生硬和冰冷。

皮殼包漿觀察:皮殼包漿是形容古董表面的氧化老化現象。通過觀察古董的皮殼包漿,可以初步判斷其是否為真品。例如,瓷器的釉光會隨著時間和使用而逐漸變舊失亮,這些表現特徵被稱為包漿。

藏品對比:通過將未知真偽的文物與已知真偽的同類文物標準器進行對比,分析形制、質地、花紋、工藝等方面的相同與相異之處,從而作出科學判斷。

現代科學檢測鑑定法:利用同步輻射X螢光、PIXE和X螢光、熱釋光、XRF定量分析等方法對古董的陶瓷胎、釉成分、燒成溫度、燒制時間、顯微結構等方面進行無損傷鑑定。這種方法需要標本資料庫及一整套先進設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