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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官司怎麼打

要打監護權官司,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提起訴訟。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訴狀。起訴狀應包括原被告雙方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情的原委。

立案審查。法院將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並決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案件符合立案條件,法院將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法院將裁定不予受理。

訴狀送達與答辯。立案後,法院將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有15日時間進行答辯。

證據交換與調解。法院會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並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案件可進行法庭調解,如果在法庭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將製作調解書,簽收後生效。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將由合議庭作出裁決。

開庭審理。法院將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開庭時,將宣佈開庭、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等。

宣判。法院將根據證據和法律規定作出判決,宣佈勝敗,併發出裁決書。如果判決生效後,被告不履行判決,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在起訴前,建議諮詢當地律師或法院工作人員,瞭解具體的起訴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