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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房契約

租賃住房契約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雙方信息。契約通常會要求填寫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號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

房屋信息。這包括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積、裝修狀況、設施設備等。

租賃期限。契約中會明確規定租賃的開始和結束日期,通常包括起止年月日。

租金及支付方式。包括每月租金的數額,以及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如每月支付一次,先付後住等。

押金。通常要求乙方在簽約時支付一定數額的押金,契約終止後根據情況結算,多餘部分歸還給乙方。

其他約定事項。可能包括保護房屋和設施、費用承擔(如水電氣費、物業費等)、不得轉租或改變房屋用途、違約責任等。

簽字和生效。契約最後會有甲乙雙方的簽字或蓋章,以及契約的生效日期。

法律效力和份數。契約可能還會說明它是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雙方發生糾紛,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