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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三公制度

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

秦朝的三公制度是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這三名最高級別的官員。以下是詳細介紹:

丞相。丞相是最高行政長官,輔助皇帝處理政務,同時負責對文武百官的管理。

太尉。太尉是最高軍政長官,負責管理全國軍事事務,但在平時沒有軍權,戰時要聽從皇帝的命令,並且需要皇帝的符節才能調動軍隊。

御史大夫。御史大夫的地位相當於副丞相,主要負責管理圖集奏章和監察文武百官,也可以說是皇帝的耳目。

秦朝的三公之間互不同屬,直接隸屬於皇帝,這樣的制度有助於皇權的集中。此外,三公之下還設有九卿,這是古時中央政府的多個高級官員的職位,包括奉常、廷尉治粟內史、典客、郎中令少府、衛尉、太僕宗正等,這些九卿各自負責不同的政府職能,如宗廟禮儀、司法審判、宮殿警衛、宮門警衛、國家馬政、外交和民族事務、皇族宗室事務、租稅和財政收支等。在秦漢時期,無論是三公還是九卿,一律不允許世襲罔替,且均由皇帝親自調動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