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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罪流程

盜竊罪的處理流程大致如下:

接警與受理登記:當派出所接到盜竊報案後,首先要進行受理登記,詳細了解案情,包括受害人的情況、案發的時間和地點。

現場勘查:公安局刑警和技術人員會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現場勘查和訪問調查,以收集證據。

案件性質確定:在公安局,對現場訪問調查獲取的數據進行分析,以確定案件的性質。如果盜竊金額超過1000元,則立案偵查。

立案偵查:立案後,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查找,可能採取刑事拘留等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逃逸,則可能進行網上通緝。

偵查終結:偵查終結後,案件被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

法院判決:最後,案件由法院進行判決。

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採取詢問、查詢、勘驗、鑑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措施,以收集證據。提取的證據包括作案人在現場可能接觸過的物品,以及現場遺留的其他物品。這些物證需要經過實驗室處理,以顯現潛在的手印、手套印等重要物證。

根據被盜人的陳述和現場分析,對失盜物品進行分類登記,作為破案後量刑的參考。現場訪問包括對失盜人和周圍民眾的調查,以及調取視頻資料,以縮小嫌疑對象並逐步確定犯罪嫌疑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對盜竊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公安局將案件移送給檢察院進行起訴。經過審訊,檢察院將案件提交法院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