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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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規定

網路安全規定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網路活動中遵守以下原則:

不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實施任何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

不提供幫助給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為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工具或幫助。

不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從事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活動。

不動搖國家政權和社會制度:不得從事任何旨在動搖國家政權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

不分裂國家和破壞國家統一:不得從事任何分裂國家或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不宣揚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不得宣揚恐怖主義或極端主義思想。

不傳播暴力、色情信息:不得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

不編造傳播虛假信息:不得編造或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名譽、隱私、智慧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此外,網路通信活動的管理機制強調黨的領導,由網信部門統籌協調,公安、國家安全、通信管理等部門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監督管理工作。同時,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使用網路通信工具傳播正能量信息和參與法律法規倡導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