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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寓

老公寓是一種早期的公寓式住宅,具有以下特點:

起源與定義:老公寓最早是作為經濟實用的住宅形式出現,相對於獨院獨戶的別墅,它更為經濟實用。老公寓通常是指早期大城市中的高層大樓,每一層內包含若乾單戶獨用的套房,這些套房配備了臥室、起居室、客廳、浴室、廁所和廚房等設施。這類住宅主要供中等收入的高級職員和政府公務員居住。

與多家庭樓的關係:老公寓屬於多家庭樓宇的一種,即擁有一個以上居住單位的樓宇。多家庭樓宇可以分為二至四個居住單位的樓宇(如Duplexes, Triplexes, Quadruplexes)和五個或五個以上居住單位之樓宇,後者即為公寓大樓。

早期公寓屋的細分:早期公寓屋可以細分為湯耗子(Town House)、單元公寓屋(Condo)、股東屋(Co-Op)和出租屋(Apartment)。其中,湯耗子和單元公寓屋的特點是擁有部分產權和使用權,股東屋的特點是個人不擁有任何產權,僅擁有股權,而出租屋的特點是擁有者主要是投資人,目的是收取租金。

綜上所述,老公寓是一種具有悠久歷史和經濟實用特點的住宅形式,它在大城市中廣泛分布,為不同收入階層的人們提供了多樣化的居住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