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航權是什麼

航權,也稱爲空中業務權或空中自由權,是國際航空運輸中的過境權利和運輸業務權利。它是國家重要的航空權益,必須加以維護。航權的產生是爲了解決航空器在飛越或降落其他國家時遇到的各種問題,如飛越權、經停權、落地權等。

航權主要分爲以下幾種:

第一航權(領空飛越權)。指飛越別國領空,但不落地。

第二航權(技術經停權)。指航空器在別國落地但不能上下乘客、貨物或者郵件,比如加個油就直接前往其他目的地。

第三航權(目的地下客權)。指在目的地下客的權利,這是定期商業航班運行的基本條件。

第四航權(目的地上客權)。指在目的地上客的權利,也是定期商業航班運行的基本條件。

第五航權(中間點權或延遠權)。指承運人從本國運輸客貨到另一國時可以將第三國作爲中點站上下客貨,再到達目的地國。

第六航權(橋樑權)。指將本國作爲橋樑連接另外兩個其他國家。

第七航權(境外兩個國家或地區之間運輸客貨的權利)。指在第五航權中,中國的航班從英國直飛韓國,無需在中國經停。

第八航權(國內運輸權)。指本國飛往該國航線的延長。

第九航權(國內運輸權)。指本國飛往該國,進行完全單獨的國內航線運營。

航權的法律根據是1944年的《國際航班過境協定》和《國際航空運輸協定》的規定。在國際航空運輸中交換這些權利時,一般採取對等原則,有時候某一國會提出較高的交換條件或收取補償費以適當保護本國航空企業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