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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俸稅怎麼計算

薪俸稅的計算方法是根據個人的應發工資減去四金(通常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後,再減去起徵點,然後根據超額累進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應發工資 - 四金) - 起徵點

繳稅的計算:繳稅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的計算:實發工資 = 應發工資 - 四金 - 繳稅

目前(2024年)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爲5000元,速算扣除數和稅率根據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的不同區間而有所不同。例如: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元時,速算扣除數爲210元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元至12000元時,速算扣除數爲3元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時,速算扣除數爲4元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時,速算扣除數爲2660元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時,速算扣除數爲4410元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時,速算扣除數爲6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個人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起徵點,那麼在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時,需要先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然後再按照上述方法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