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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官制

西周時期的官制主要由中央官員和諸侯國官員組成。中央官員包括輔佐周天子的卿士及卿士所轄的官員,而諸侯國官員則由諸侯及卿大夫組成。輔佐周天子的中央官員又分為三公和六卿五官。三公包括太師、太傅、太保,這些職位一般授予位高爵尊的諸侯。六卿五官包括天官家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分別負責不同的政務。

在任官制度上,西周實行宗法分封與世卿世祿制。大夫以上的官職都世代相襲,而大夫以下的官員則實行選士制度。王朝高官重職都由宗室貴族擔任。西周爵位是按照血緣關係授予的,周王以下分為諸侯、大夫和士三個等級。諸侯和卿大夫根據血緣關係的遠近及政治特權的差異,又分為九等,稱為「九命」。在西周時期已經形成了「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的等級制度,並根據等級差別享受不同的政治權利。

此外,西周時期開始出現了官員的致仕制度。除了世襲大貴族外,其他在各級政府任職的官員年齡到70歲時就要交卸職務,退休養老,以保持官僚隊伍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