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解釋反以詞

反義詞是指兩個詞語之間具有相反相對意義的關係。例如,「真」和「假」、「動」和「靜」、「好」和「壞」、「新」和「舊」、「熱」和「冷」、「上」和「下」、「高」和「低」、「成功」和「失敗」、「擁護」和「反對」等,這些詞語之間就是絕對反義詞,它們意義相互排斥、對立。

相對反義詞則是指沒有對立關係,但對比鮮明,經常處於並舉、對立位置的詞,如「黑」和「白」等。

此外,還有一些詞語在特定的上下文中,通過作者的借用,臨時用來表示對立關係,這種反義詞屬於一種用詞上的變異,如「我慚愧,我還不知道分別銅和銀,還不知道分別布和綢,還不知道分別官和民……」一句中,「銅」和「銀」、「布」和「綢」在概念意義上並沒有對立關係,但在此句中則生動地表現了卑賤與高貴的對立,而「官」和「民」則是反義詞,不因語言環境而變化。

在解釋反義詞時,可以在反義詞前面加「不」(或「沒有」)進行解釋,例如,「緊張:不鎮定」、「懦弱:不勇敢」、「緩慢:不快速」、「崎嶇:不平坦」、「陌生:不熟悉」、「慷慨:不吝嗇」、「朦朧:不清楚」、「隱藏:不暴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