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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怎麼處理

處理車禍的步驟如下:

立即停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必須立即停車。停車後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啓危險信號燈,如夜間事故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後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誌。

保護現場。保持現場的完整性,能夠獲得事故發生時的原始證據,對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及事故責任的認定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在交警到來之前應當保護好現場,除非因搶救傷者和財產需要,不得擅自移動現場肇事車輛、傷者、物品等,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

及時報案。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後應及時撥打“122”電話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

搶救傷者。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送醫院搶救治療,除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

聯繫保險公司。如果社會車輛購買了保險,還要撥打保險公司電話。保險公司到現場以後會對車輛受損情況進行拍照登記,便於後期對車損進行理賠。

支付賠償款項。處理事故發生後支付的任何款項,一定要留存付款憑證。這樣可以在後期雙方計算賠償金額的時候,已經支付的款項可以從應當支付的款項中予以扣除,避免重複賠償的問題。

協商或訴訟。關於賠償事宜,可雙方協商,也可由交警認定責任,調解或到法院起訴解決。

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