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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辦身分證要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來說:

普通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如果是在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加快辦理。如果公民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可以選擇加快辦理,這種方式通常通過EMS快遞送達,可以縮短等待時間。

此外,在前往辦證時,需要攜帶居民戶口簿、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採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項目,並繳納證件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