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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年假沒有休完怎麼辦

如果員工在離職時還有未休完的年假,可以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要求相應的補償。以下是詳細介紹:

用人單位應按照員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如果折算後的天數不足一整天,則不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計算未休年假的工資報酬時,通常是按照員工日工資收入的二倍支付,這已經扣除了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

如果員工在離職前有未休完的年假,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離職前安排休假,如果因工作交接等原因無法安排,用人單位需按照日工資收入的二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需要注意的是,員工在離職後仍可以追回未休年假的補償,但這通常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例如離職時間尚未超過仲裁時效,且權利尚在法律保護期間內。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