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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需要考哪些科目

高考的考試科目主要分為兩種模式,具體如下:

「3+1+2」模式:

「3」: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1」:考生在物理、歷史兩門科目中選擇1門。滿分為100分,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2」: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2門。每科滿分均為100分,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其他高考方案:

「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自選模組」(浙江省):考生參加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考試,以及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中的一門,再加上自選模組的考試。

「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基本能力」(山東省):與浙江省方案類似,但增加了基本能力測試。

「3+1」(上海市):考生參加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考試,以及物理、歷史兩門科目中的一門。

「3+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江蘇省):考生參加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考試,加上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

「3+3+基礎會考」(海南省):考生參加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考試,以及另外三門基礎會考科目。

以上信息展示了高考科目的多樣性和地區差異性。不同省份和地區可能會有不同的高考方案和要求,因此考生應根據自己所在地區的具體規定來準備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