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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退票規定

高鐵退票規定如下:

退票時間。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取手續費,開車前48小時以上退票,收取票價的5%作為手續費,開車前24小時至48小時之間退票,收取票價的10%作為手續費,開車前24小時以內退票,收取票價的20%作為手續費。

退票方式。可以在網上辦理退票,也可以在高鐵站人工視窗退票。

特殊情況。春運期間改簽後退票手續費按票面價格的20%核收。

退票款到賬時間。網上退票一般需要1~7個工作日到賬。

退票時間限制。最晚在開車前半小時退票。

改簽後退票。改簽或變更到站後的車票,如果在春運期間退票,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的標準核收退票費。

退票手續費最低標準。退票費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低於2.5角的捨去,2.5角以上且小於7.5角的計為5角,7.5角以上的進為1元,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