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什麼是報廢車

報廢車是指因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其他原因,如嚴重損壞、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耗油量超過國家標準規定值的50%等,根據相關法規要求強制報廢的車輛。具體來說,報廢車的界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輕、微型載貨汽車等累計行駛達到一定公里數,如重、中型載貨汽車累計行駛40萬公里,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等累計行駛50萬公里。

車輛使用年限達到規定標準,如輕、微型載貨汽車等使用8年,其他車輛使用10年。

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

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百分之十五。

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

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

除了上述情況,還有一些特殊規定,例如對於從事專門作業的車輛,如吊車、消防車、鑽探車等,可根據實際使用和檢驗情況延長使用年限。所有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都需按公安部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不符合國家有關汽車安全排放規定的應當強制報廢。在本標準發佈前已達到本標準規定報廢條件的車輛,允許本標準發佈後12個月之內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