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軟件開發宣言
敏捷宣言,全稱是敏捷軟件開發宣言,是在2001年由17名軟件專家共同提出的,包含四個核心價值觀和十二條原則。
敏捷宣言的核心價值觀是:
個體和互動高於流程和工具。
可以工作的軟件高於詳盡的文檔。
客戶合作高於合同談判。
響應變化高於遵循計劃。
敏捷宣言的十二條原則是:
我們最重要的目標,是通過持續不斷地及早交付有價值的軟件使客戶滿意。
欣然面對需求變化,即使在開發後期也一樣。爲了客戶的競爭優勢,敏捷過程掌控變化。
經常地交付可工作的軟件,相隔幾星期或一兩個月,傾向於採取較短的週期。
業務人員和開發人員必須相互合作,項目中的每一天都不例外。
激發個體的鬥志,以他們爲核心搭建項目。提供所需的環境和支援,輔以信任,從而達成目標。
無論團隊內外,傳遞信息效果最好效率也最高的方式是面對面的交談。
可工作的軟件是進度的首要度量標準。
敏捷過程倡導可持續開發。責任人、開發人員和用戶要能夠共同維持其步調穩定延續。
堅持不懈地追求技術卓越和良好設計,敏捷能力由此增強。
以簡潔爲本,它是極力減少不必要工作量的藝術。
最好的架構、需求和設計出自自組織團隊。
團隊定期地反思如何能提高成效,並依此調整自身的舉止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