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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理性選擇制度主義

理性選擇制度主義是一種政治學理論範式,它以“理性的個人”作爲理論分析的起點,將個人作爲基本的分析單元,並將制度安排作爲主要的解釋變量來解釋和預測個人行爲及其導致的集體結果。該理論認爲,個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偏好是外生於制度的,即這些偏好不是由道德驅動,而是通過成本效益分析認爲符合自身利益的。制度被視爲界定和約束政治行爲者策略的規則,這些規則允許或禁止某些行爲,以實現個人利益的最大化。理性選擇制度主義強調製度在影響個人行爲和政治結果方面的重要性,它吸收了方法論上的集體主義色彩,通過評估制度變量的作用,延續了理性分析的活力。這一理論流派代表人物包括B.溫加斯特K.A.謝普斯勒等,它源於20世紀60至70年代對國會行爲的研究,並在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中受到交易成本理論制度變遷理論的影響。

理性選擇制度主義中的制度被定義爲一種具有規則意義的集合,這些規則是組織中所有團體成員都願意遵循的,並且成爲成員個體獲得交換利益的依據。該理論對制度有兩種概念上的界定方式:第一種是外衍性約束,即一種規定好的博弈形式;第二種是類似於博弈方式的選擇機制。理性選擇制度主義假設制度是從“一張白紙”開始形成的,設計過程的結果由制度所含的激勵和制約的特性所決定。該理論認爲制度或者組織的歷史無關緊要,對制度的關注時間設定爲短期,一旦新的激勵制度產生就能輕易地使人們的行爲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