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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算什麼罪

盜竊罪

偷竊在法律上被定義爲盜竊罪,它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祕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爲。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其中客觀要件是指實施盜竊行爲的具體行爲和結果,而主觀要件則指犯罪主體的故意和主觀意圖。

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根據被盜財物的金額、情節嚴重程度和犯罪主體的前科等因素進行裁定。情節輕微的,可能會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判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具體的司法解釋如下:

盜竊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不滿8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盜竊公私財物8萬元以上不滿40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此外,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等情形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盜竊數額不滿2000元,社會危害性不大,並且具有初犯、主動投案、全部退贓退賠等情形,可能不被作爲犯罪處理。

綜上所述,偷竊根據不同情況可能構成盜竊罪,其刑罰範圍從輕微的管制或拘役到較重的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具體取決於盜竊的金額、犯罪的嚴重程度以及犯罪人的前科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