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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欠債不還怎麼辦

當債務人欠債不還時,債權人可以採取協商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措施來解決問題。以下是相關措施的具體內容:

協商和解。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通過協商達成解決債務問題的協議,簽訂還款協議或其他協議書,最好是在第三方的調和和見證下籤訂和解協議。

調解。在獨立第三方(如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支持或見證下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仲裁。適用於涉及財產權益的案件,如勞動爭議,仲裁的成本相對較低,且具有保密性。

訴訟。通過法院解決糾紛,由法院判決並執行判決結果,如果債務人拒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根據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訴前或訴訟保全。爲防止債務人轉移財產,債權人可以申請凍結債務人的財產。

在採取上述措施時,債權人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欠條、轉賬證明、證人證言等,如果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爭議,應向法院提供身份證明、債務存在證明、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