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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只戶

僧祗戶」是北魏時期的一種制度,由僧官機構僧曹所管理的人戶。這一制度的設立是為了促進寺院經濟的發展,同時也是佛教在北魏興盛的一個體現。以下是詳細介紹:

背景。「僧祗戶」的設立背景是百姓為了逃避賦役,選擇削髮為僧尼或投靠寺院成為依附農民,沙門統曇曜提議,平齊戶涼州軍戶民戶中有能力每年輸出一定數量穀物給僧曹的人,可以被劃分為「僧祗戶」,其輸出的穀物被稱為「僧祗粟」。

特點。「僧祗戶」的主要特點是除了向僧官輸粟外,不需要向官府供輸賦役,這些人不屬於單個寺院,而是由僧曹統一管理,實質上是寺院團體的佃客。

作用。「僧祗粟」主要用於賑濟饑民或貸給貧民,在饑荒年份,這些穀物會被賑給饑民,有時也會用於其他慈善或救濟活動。

歷史變遷。「僧祗戶」制度在北周武帝消滅寺院後被廢除,這些人戶改為一般編戶。雖然在北齊、北周之後不再有屬於僧曹的「僧祗戶」,但依附於某一寺院的類似「僧祗戶」的農戶在隋唐時期仍然存在。

總的來說,「僧祗戶」不僅是北魏時期一種特殊的戶籍制度,也是當時佛教文化和寺院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