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函證

函證註冊會計師為了獲取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認定的項目的信息而使用的一種審計程式。它主要通過向第三方傳送詢證函,以獲取對方對有關信息和現存狀況的書面聲明,從而作為審計證據。函證在審計和驗資業務中被廣泛使用,目的是降低檢查風險至可接受的水平。

函證的分類包括肯定式函證和否定式函證。肯定式函證要求收函人對認證的債項金額,無論正確與否,均須復函審計人員。否定式函證則僅要求收信人對債項金額有異議時,才向審計人員復函提出異議。

在實施函證時,註冊會計師需要控制以下方面:

核對被詢證者的名稱、地址與被審計單位有關記錄。

核對詢證函中列示的賬戶餘額或其他信息與被審計單位有關資料。

指明直接向接受審計業務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回函。

將詢證函經被審計單位蓋章後,由註冊會計師直接發出。

形成審計工作記錄,包括髮出詢證函的情況和收到的回函。

若審計師在實施函證後的合理時限內未能收到回函,則應對被詢證人進行二次函證。函證的結果和評價對於審計工作至關重要,它為審計師提供了認定層次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然而,函證的結果並不能完全保證可靠性,因為它們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如被詢證者的認真程度、獨立性和客觀性等。

總的來說,函證是審計過程中一個重要且常用的程式,它通過從第三方獲取書面答覆來加強審計證據,從而幫助審計師評估財務報表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