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危險駕駛罪是什麼

危險駕駛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從事特定危險行爲,危及公共安全所構成的罪名。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醉酒駕駛: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的狀態下駕駛機動車。

追逐競駛: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的行爲。

嚴重超載: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的載客或載貨量。

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在道路上運輸危險化學品時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構成危險駕駛罪需要滿足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包括共同犯罪人主觀上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觀上有共同的犯罪行爲和共同的犯罪客體等。成立共同危險駕駛罪的情形包括相約飆車、勸酒人員、同乘人員和車輛提供人員等。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或醉酒駕駛的行爲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質,情節惡劣的將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