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城管的原因

城管,即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是城市良好發展的必要條件,是城市管理的一種具體手段。城管執法涉及社會生活和生產的各個層面,與每一位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都有著直接緊密的聯繫。城管的職責包括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參與日常的「綜合執法」,維護城市形象。

然而,城管在實施執法過程中,由於其執法範圍、對象十分廣泛,加之與政府、法院、檢察院不同,沒有同類「上級」,這間接導致了它的負面形象。在網路上,我們常常看到的「城管」「暴力執法」的現象,主要是「契約編」和「臨時工」兩種,以「臨時工」為主。這一類人不是公務員,文化素質相對較低,因此常常會出現「過度執法」的現象。特別是在城市要評選文明模範城市的時候,政府需要大力整治社會的風氣,自然需要大量的人手,而臨時工就很好的補充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