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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城家

多元成家是一個涉及家庭形式多樣化和法律認可的概念,具體包括三個方面:

婚姻平權:指的是同性婚姻合法化,旨在通過修改法律,使得婚姻和家庭的定義不再局限於異性之間,而是擴展到同性戀、跨性別、變性等性別之間的婚姻關係。這涉及到對民法中關於婚姻和家庭的描述進行中性化修改,例如將「夫妻」改為「配偶」,並將訂婚和結婚的年齡限制進行統一調整。

新型伴侶制度:基於法國民事結合的法律模型,這是一種允許非婚姻關係的成年人基於共同生活的目的簽訂的民事契約。這種制度不要求伴侶之間存在性關係,且雙方的法律地位與婚姻配偶相當。伴侶制度允許雙方採用分別財產制,並可以協商繼承權,沒有性忠貞義務,且可以申請民事賠償。解除伴侶關係時,不需要雙方同意,單方面即可解除。

全新的家屬制度:這一概念旨在法律上承認和保護不限於親屬關係的同居約定。這包括無血緣關係的友伴家庭、病友團體、靈修團體等,只要他們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進行登記,就可以獲得法律上的承認。這種制度允許成員數量和性別不限,為不同形式的家庭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護和支持。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在2014年提出了這一概念,旨在通過法律修正案來推動這些改革。這些改革不僅擴展了家庭形式的多樣性,也體現了對不同家庭結構和成員之間關係的法律認可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