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夫妻團聚分數

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的夫妻團聚類審批分數線為146.1分。這一分數線適用於申請人與香港或澳門配偶分居時間早於2019年12月31日的情況,且累計積分需達到此審批條件。此外,還有其他幾類審批分數線,包括子女照顧父母類(60分,申請人年齡為18至59周歲,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父母年齡均為60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澳門無子女)、子女投靠父母類(1分,申請人未滿18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父母投靠子女類(1分,申請人年齡為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申請人如需了解具體情況,可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