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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私募公司

成立私募公司的步驟包括:

名稱預先核準。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準備相關材料,如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秘書(聯繫人)登記表、指定(委託)書等。

提交申請材料。遞交申請書及其它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辦理相關手續。若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在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入資手續,併到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

提交設立登記申請。遞交申請材料,若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等待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領取營業執照。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需要提交的檔案和證件包括: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法定驗資機構的驗資報告、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股東資格證明、指定(委託)書、企業秘書(聯繫人)登記表等;若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檔案。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的註冊限制條件包括:管理型企業的註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單個投資者(股東)的投資數額不低於100萬元;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的註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實繳資本比例不低於註冊資本的25%,或不低於200萬元。

其他要求包括:從業人員要求、辦公場所和設施要求、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