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是一種負責經濟監督和財務審查的部門,主要分爲國家審計、單位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三種類型。其中,國家審計是由國家審計機關代表國家實施的審計,目的是監督被審計單位履行職能、遵守法律法規以及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方針政策。單位內部審計則是由部門和單位內部設置的審計機構進行的審計,主要圍繞單位管理層的管理和決策展開工作。社會審計則是一種市場服務機構,提供財務鑑證、財務覈算、財務分析等服務。
審計部門的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審查企業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擬訂審計計劃或方案。
完成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單項業務的審計工作。
根據審計程序和方案,獲取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審計發現和建議。
審查財務收支項目、費用開支與報銷等。
審查發票、憑證、賬冊、報表的真實性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業財務制度要求。
檢查、複覈審計證據,做出單項審計評價意見。
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此外,在學校或教育機構中,審計部還可能負責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預算管理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業務。在政府或公共部門中,審計部負責的事項可能包括財務計劃或單位預算的執行和決算、各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