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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牌要求

工程竣工牌的要求包括: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必須設定永久性責任標牌。該標牌應載明工程名稱、開竣工日期、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圖審、檢測機構全稱和項目負責人姓名。

標牌尺寸為寬1000mm,高800mm,字型、字間距和行間距可根據實際內容確定。

標牌材質應為石材或金屬牌,且標牌年限應為建築物的使用年限。

製作和安裝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住宅工程的責任標牌應設定在側立面外牆靠近單元入口一側,公共建築的責任標牌應設定在側立面外牆靠近主入口一側,市政工程的責任標牌應設定在工程明顯部位。

監理單位負責檢查驗收責任標牌內容的完整性、正確性和安裝質量。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責任標牌納入監管內容,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責令建設單位整改。

此外,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建設單位還需負責匯總整理相關檔案,並建立質量責任信息檔案,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項目負責人承諾書等。這些檔案需提交竣工驗收備案部門,並移交給城建檔案管理機構,以備查詢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