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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怎麼填寫

收據的填寫方式如下:

標題:寫在正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一種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的字樣;另一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爲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着往下寫,例如用“今收到”、“現收到”或“已收到”作爲標題。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要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和規格等情況。

落款: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還要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並且加蓋公章。如果是某人經手,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如果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此外,還有一些注意事項:

收據一般爲一式三聯,第一聯是“存根”,第二聯是“客戶”(給付款方),第三聯是“財務”。收據要連續使用,不得隔本、跳號、斷號,誤填作廢要收齊三聯並加蓋“作廢”戳記,一式三聯粘貼原號位一併保存。

填寫收據時務必清點好所收到的物品錢款的具體數額,做到準確無誤、不出差錯、不塗改。

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收據不得塗改,金額錯誤的應當重開。

收據聯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記賬聯用來記賬,存根聯用於留存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