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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都考什麼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考)旨在測試考生的法律職業能力和知識,合格者可以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等法律職業崗位。法考分為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兩個部分,具體內容如下:

客觀題。包括試卷一和試卷二,每卷總分150分,共300分。試卷一通常考察理論法學、憲法、法律史、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等。試卷二則側重於民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等。考生需達到180分及格線。

主觀題。為一卷,總分為180分,及格分數線為108分。主觀題考察科目包括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等。考生必須首先通過客觀題考試才有資格參加主觀題考試。

此外,法考的科目通常歸納為八大類,即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商法、經濟法、國際法等,這些科目進一步細分為18個小科目。法考還強調對法律職業道德的考察,體現了法律職業對道德素質的重視。考試形式包括選擇題、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和論述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