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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耳互補原理

波爾互補原理,也稱為互補性原理或並協性原理,是由丹麥物理學家尼爾斯·玻爾在1928年提出的。

波爾互補原理的核心在於認識和解釋微觀粒子(如電子光子)的雙重性質,即波動性粒子性。這兩種性質在傳統意義上被認為是相互排斥的,但在描述微觀現象時卻是互補的。波動性和粒子性不會在同一實驗中同時出現,它們對微觀粒子的描述是必需的,且互為補充。這意味著,在突出顯示一種性質(如波動性或粒子性)進行實驗時,另一種性質則會退隱。

例如,在電子雙縫實驗中,如果電子顯示出波動性(通過乾涉圖樣),則其粒子性(通過確定電子通過哪條縫來驗證)就會消失。反之,如果強調電子的粒子性,其波動性也會受到影響。

波爾互補原理強調了科學理論中的互補性和整體觀點,將微觀世界的描述統一起來,對量子力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