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主要任務包括:
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收集和掌握影響社會政治和治安穩定的信息,開展先期治安事件處置工作,協助疏導人民內部矛盾,加強重點人口控制。
打擊犯罪和查處違法活動。進行先期處警,快速響應,保護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協助偵查其他案件。
人口管理。實行居住地管理原則,管理常住人口、暫住人口、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危險物品,以及房屋出租戶、外國人、港澳臺人員等。
社區防範和宣傳教育。參與創建安全社區活動,落實居民住宅安全防範措施,督促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安全防範,開展社區安全宣傳教育。
爲民服務。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爲羣衆提供便利,實行前臺受理,及時辦結證件、戶口等事務。
隊伍建設。加強組織、思想、作風、廉政和基礎業務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範民警言行,嚴格執法。
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發現線索,打擊違法犯罪,預防治安災害事故。
提供緊急服務。受理羣衆報警求助,參與搶險救災,維護災害現場的治安秩序。
深入瞭解社情民意。傾聽羣衆呼聲,密切聯繫羣衆,開展治安巡邏和治安聯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