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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退社保

在深圳辦理社保退保,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了解辦理條件。員工必須已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並且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有積累;員工已與工作單位解除勞務關係,並擬離開深圳,不繼續在深圳工作;辦理人需是員工本人。

準備所需材料。填寫完整的《深圳市企業員工退(轉)社會保險金申請表》(需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二代身份證需正反兩面);《深圳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或《深圳市勞動保障卡》;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如果是特區內或特區外的深圳市戶籍人員,需根據所在區域到指定的社保服務中心辦理。

辦理程式。攜帶上述材料到指定的社保服務中心排隊取號;在指定視窗提交申請表和身份證等材料;列印退保單據;在三聯單上簽名並按指模;到銀行視窗領取銀行借記卡,完成退保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參保後未辦理或未辦好社保卡,須在離職證明上註明社保電腦號和身份證號碼,並貼上近期照片,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若因丟失或遺漏社保卡,必須補辦好或備齊證件後再辦理;1992年8月1日前已參保的,須持有當年參保記錄的小冊子及單位填寫的《深圳市企業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到相應徵收部門補錄後,才能辦理結算保險金業務;每月20日以後為社保托收時間,此時辦理退(轉)保業務可能會遇到保險金未到賬的情況,建議保險金到賬後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