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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三月開兩會

全國兩會通常在3月召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制度化安排:爲了實現制度化,確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能夠及時審查和批准預算及國民經濟計劃,1989年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年在第一季度舉行。

預算審批的時效性:全國人大需要批准新一年的預算。如果會議安排得太早,相關數據可能尚未統計完畢,導致預算制定不準確;如果安排得太晚,則預算的批准可能已經失去了及時性,影響政府財政活動的正常進行。因此,3月召開兩會可以合理兼顧預算審批的時效性和數據的準確性。

避免與春節重疊:中國農曆春節通常在1月或2月,3月召開兩會可以避免與春節假期衝突,爲代表委員們提供充裕的時間赴京參加會議。

人性化考慮:3月份的安排也考慮到了與春節的時間關係,避免了因節日假期而對會議造成的不便。

靈活性:儘管兩會在3月召開是一箇慣例,但並非一成不變。根據實際情況,會議日期可以進行適當調整。例如,2020年和2021年,由於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全國兩會推遲至5月下旬舉行。

綜上所述,全國兩會通常在3月召開是爲了確保預算審批的時效性、避免與春節重疊、實現制度化安排以及考慮到人性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