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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運行李液體限制

乘坐飛機時,託運行李中的液體限制如下:

託運行李的液體重量不得超過32千克。

託運行李中的液體容量不得超過23千克。

單瓶液體不得超過100毫升,且需要放在透明的包裝袋內,在安檢期間需開瓶檢查。

乘客可以攜帶的液體總量取決於液體的類型和航班類型。例如,易燃易爆、劇毒、易腐蝕或氧化劑等危險品通常不允許攜帶。

酒類飲料不能隨身攜帶,但可以作為行李託運,每人每次不得超過2瓶(1公斤)。

藥品化妝品每種限帶一件,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應置於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

特殊異味液體如榴槤味、榨菜味等不允許攜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航空公司和國家的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在出行前諮詢具體航空公司或查閱最新的航空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