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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數怎麼算

高考分數的計算方式因省份和考試科目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來說,高考分數主要由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的成績組成。

以全國大部分省市區的高考方案爲例,必考科目爲語文、數學和外語,每科滿分均爲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選考科目則分爲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其中一箇作爲考試科目,滿分爲300分。因此,高考總分通常爲750分。

另外,有些省份實行“3+3”高考模式,即第一個“3”指語文、數學、外語3門必考科目,第二個“3”指從物理、歷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學六門中任意選擇3門作爲考試科目。這種模式下的高考總分計算方式也會有所不同。

對於藝術體育類考生,他們的文化課成績通常只計算部分科目,具體計算方式也會因省份和考試科目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高考總分計算方式可能不同,因此在比較各省份的分數線時,不能僅僅看高考總分的高低,還要考慮到各省份的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