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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插班生政策

上海插班生政策主要適用於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的一年級優秀學生。報考條件包括:

參加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一年級所修課程學分不低於45學分,考試成績均須及格,不含補考及格。所在高校績點滿分為4.0的,平均績點不低於3.3;所在高校績點滿分不為4.0的,等比例折算。

品德優良,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每位考生只可報考一個專業,且不可兼報其他高校插班生。本校學生不得報考本校插班生。

招生專業、人數及考試科目由各參與高校自行決定。例如,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的插班生招生有不同的考試科目要求。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和錄取流程等細節遵循各試點高校的招生簡章,這些簡章會向社會公布,並需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

此外,插班生政策旨在為上海市的大學生提供一次重新選擇高校的機會,即「零風險的第二次高考」。通過插班生選拔的學生,可以在重點高校從二年級開始學習,享受與正式統招生相同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