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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的職責是什麼

住院醫師的職責主要包括:

在科主任的領導和主治醫師的指導下,負責一定數量的病人的醫療工作,包括新畢業的醫師實行三年12小時留院制,擔任住院、門診、急診的值班工作。

對病人進行檢查、診斷、治療,並書寫醫囑,還要檢查醫囑的執行情況。

書寫病歷,包括新入院病人的病歷,通常應在病人入院後24小時內完成,還要檢查和修改實習醫師的病歷記錄,並負責病人住院期間的病程記錄,及時完成出院病人的病案小結。

向主治醫師及時報告診斷、治療上的困難以及病人的病情變化,提出需要轉科或出院的意見。

對所負責的病人全面負責,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對需要特殊觀察的重症病人,通過口頭或書面方式向值班醫師交班。

參加科內的查房,對所負責的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診一次,上級醫師查房時應詳細彙報病人的病情和診療意見。

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親自操作或指導護士進行各種重要的檢查和治療,嚴防差錯事故。

瞭解病人的思想和生活情況,徵求病人對醫療護理工作的意見,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

積極參與科研工作,總結經驗,不斷學習和應用先進的醫學技術。